第七百六十六章 以血养蛊,金蚕飞(2/2)

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村妇下毒而武功尽失。

《云霄厅志》〔清嘉庆二十一年修,民国二十四年重刊〕,卷三有“蛊毒”一则,称:“漳汀间常有蛊毒,中者多至陨命,祟之绝奇酷者也。”

其种有四:一曰地蛊,一曰金蚕蛊,一曰蜈蚣蛊,一曰蛤蟆蛊。这里所说的蛊,指的是巫术,也就是说蛊是一种最厉害、最恐怖的巫术。

金蚕很爱干净,总是把养它的人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如果你到一户人家,见他家屋角清洁,没有蜘蛛丝就要当心他家有金蚕。你进门时用脚在门坎上踢一下,踢出沙土,回头再一看,沙土忽然没了,那便可以确定这户人家养了金蚕了。主人请你吃饭,如果见他用筷子敲碗,那是在下蛊,赶快向他点破,就可避免受害。

或者吃饭的时候把第一口饭吐到地上,或抓抓头皮,金蚕怕脏,也就吓跑了。怎样知道自己中毒了呢?其辨认法是生嚼黄豆而不感到腥臭,便是中蛊,如果不及时医治,便会感到胸腹搅痛、肿胀,最后七孔流血而死。死时口鼻之间会涌出数百只虫,死者的尸体即使火化,心肝也还在,呈蜂窝状。

据说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生病,养猪养牛容易养大,还有说得更神的,说是把人下金蚕蛊害死后,可以驱使死者的魂魄为他干活,因此致富。每年年底金蚕的主人要在门后跟它算账,骗它这一年亏本了,不能说得利,否则就会有祸患。

养金蚕的人,必须在“孤”、“贫”、“夭”三种结局中选一样,法术才会灵验,所以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闽南俗语叫做“金蚕食尾”。

主人如果不愿继续把金蚕养下去,可以把它放走,叫做“嫁金蚕”,嫁的时候把一包金银和一包香灰即金蚕放一块扔在路旁,要养的人就可拿去。如果路人误取金银,金蚕也会跟着去。金蚕喜欢睡在鼎也就是铁锅中,闽南乡村人家煮完饭后习惯在鼎中放些水,据说就是怕金蚕来睡。

“嗡嗡嗡……”那些金蚕蜂拥而至,黄大仙大门顿时祭起了一道火屏障,那些金蚕撞到火屏障的时候纷纷落下,一阵“噼里啪啦”地声音传来,还有一阵焦糊的味道,等到这所有的蛊虫被解决掉之后,五大仙家也纷纷停了手。

“呱呱呱……”黄金蛙倒仿佛受到了某种召唤似的,从我的体内钻出,张大了嘴巴,开始吞食着地面之上的这些“金蚕蛊”的尸体,我皱了皱眉头,五大仙家朝着我这边走了过来。

“陆判宗第一百零六代传人韩小天,拜见黄大仙、胡仙、白仙、柳仙、灰仙……”我赶紧是礼拜上。黄大仙却一把扶起了我,“快快请起,无须多礼。”

“这次有劳诸位,如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慢慢地拱手。

黄大仙挥了挥手,“薛宝山本为你陆判宗门下传人,却不想干出这欺师灭祖之勾当,我等岂容他于这世间放肆。”

灰仙磨了磨牙齿,“哼,没想到让那小子跑了,真是太可惜了。”

黄大仙摇了摇头,“世间的一切皆有定数,这次让他跑掉,但总是有逮到他的时候,他欺师灭祖,天理难容。”

“出马弟子崔明伏,拜见五大仙家——”崔明伏此时跪在地上,磕了个响头。

便听到“咚”地一声,面目慈祥的胡三太奶站了出来,一把扶起了崔明伏,“好小子,都这么大了,崔老屁最近身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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