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死前相见(1/3)

第三十四章、死前相见

第二天,李弃与孔方直到午时才起了床,侍婢们见卧室的门开了,才鱼贯地进来,除了冥婚的素服外,洗漱用品包括午膳全部一并端了过来,最贴心的是他们连孔方的那份也那了过来,供在了灵位底下,见是给自己的供品,孔方自然不客气地吃了,隔了一段时间,侍婢们过来收拾,却见却见灵位下的食物早已吃得精光,

“呀,这是被谁给吃的了?”侍婢们叫了起来。⊥,

李弃好是尴尬,孔方故意让他们看不见,那么对于她们来说,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无人进出,那除了自己吃了还会有谁,便只能被迫承认。

“嗯,我吃的。”李弃说道。

“你自己的都没吃完干嘛吃人家的?”

“况且是一样的嘛?”

这个理由显然很不能折服这几个,

“哼哼。”孔方苦笑了一下,“后来我怨念成鬼,不得生,徘徊于人间,直到被晓寒父子给捉住了。当然,等待我的当然是受到大刑以后再去投胎的命运,可是没想到,帝胄找到了我。”

“找你?”李弃不由得问道。

孔方点点头,继续说道,“你可知道,帝胄的头连着就是所有生灵的生死线,这千丝万缕犹如蛛网一样纠结复杂,却条理分明,这些生死线被单独放在了一个房间里,只因你的父亲偷走了昼的生死线,搞得所有的生死线都乱了,你知道,帝胄本来就是个不善于整理东西的人,更何况他根本记不得所有生灵到底是用得那根线,如今乱了,他正头痛没人替他整理呢,而那时候,他听说了鬼方域来了我这个过耳不忘的人,所以他苦口婆心地想吸纳我进鬼方域,想让我永远管理他的生死线,甚至用了成为地祇这个条件,因为这样还可以有新的肉身,所以后来我短短时间位置坐得比血见愁这个判官还高,这才遭他的恨呢。他哪里知道,那玩意儿乱得很,即使我一头青丝,一趟整下来头也得白了不可,更何况半年就得整一次啊。”

“原来如此,”李弃哑言失笑,“那么你呢?你是不是马上答应了?”

“没有,”孔方摇摇头,“那时候我还纠结着要为自己报仇,他阿狼不是爱钱吗?爱钱才出卖我的吗?所以我誓自己要成为天底下最有钱的人,要拿鸡舌头把他淹死以泄心头之恨。”知道现在,孔方说起时还是有一股消不了的怨气,就像是疤痕一样,深深的镌刻在了他的心里。

“为此,帝胄给了我几十年的时间,让我自己努力成为天下最有钱的人,于是我努力赚钱,当挑夫,打渔,跑腿,拉车,什么苦都受过,什么活都做过,为的就是成为天底下最有钱的人,我记得,我是贩卖人口起家的,我通过鬼域的关系,知道有谁不要孩子,便将他们收集起来,卖给需要孩子的家庭,我甚至贴心的帮他们找相似的孩子,这样不容易被外人怀疑,渐渐的,我孔方变得小有名气了,三十年后,我便已家私万贯,富可敌国了。”

“之后我找到了出卖我的人——阿狼,哎——”说道了这里,孔方长叹了一口气,“我只是忘了,他是一个凡人,仅仅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当我努力赚够钱的时候,他几乎过完了一生。”孔方长叹了一口气,心中积压的怨气就好像因为时间的推移而烟消云散了,“那时候,我看见了衰老不已,奄奄一息的阿狼,那一刻,我积压了几十年的怨气瞬间消失了。()我听说,他几十年来也不好过,他的钱不久就花完了,接下来便苟且了活了三十年,据他的邻居说,他从来没有睡好过,经常会从梦中吓醒,说看到了被凌迟后血淋淋、白苍苍的我。他看到我的时候瞬间就把我认出来了,然而朝我跪下了,哎,那一刻,我心里的怨便是怎么也没有了。”

孔方淡淡地说道,“他只是个贪钱的小人,不值得让我怨愤那么久,之后我就释然了,甘心成了地祇,只不过,我爱钱的老毛病就再也改不了了。”

“哦,原来如此。”李弃说道。

“所以我对阿狼没有仇恨,自然是不会堕天。其实我只不过始终对父亲还是耿耿于怀,此刻他若不跟我讲清楚为什么要将我千刀万剐,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而这时候,只听见门外的侍婢喊道,夫人,快出来,陛下来了。

“嘿,你看看这不是想来跟你说清楚吗?”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李弃想着就觉得好笑,于是戏谑地说道。

“陛下,我爹?风僭越?!”没想到自己刚刚还提到了父亲,没想到这不就出现了,这着实把孔方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开始想要找出路逃走,然而随便可以消失的他却好像一时忘了自己是个鬼魂,居然说道,“他他他已经在前门了我逃不掉怎么办?”

“反正看不见你,躺床上去!”李弃鄙夷地看了孔方一眼,便小跑的出门迎接了。

直到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修罗终于在梦中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儿子,这些年来,说实话,他甚至连想也不敢想他,因为记忆总会停留在儿子死亡的那一瞬间,甚至连想到的都是血肉模糊的儿子,直到三天前,他闯进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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