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殿中侍(2/2)

富民杀人,鞠治无状,有司须清辨,内侍主者不遣。尧俞言:“陛下惜清,恐不复闻外事矣。臣以为不若使付外,暴其是非而行赏罚焉,则事之上闻者皆实,乃所以广视听也。纵而不问,则谗者肆行,民无所措手足,尚欲求治,得乎?”内侍李允恭、朱晦屈法任其子,赵继宠越次管当天章阁,蔡世宁掌内藏,而以珠私示内人。尧俞以为嬖宠恩幸过失,当防之于渐,悉劾之。

本段记载出自元·脱脱.《宋史·列传-卷一零零傅尧俞传。嘛意思呢,我来翻译下,也不知对不对。

皇城司有个叫吴清的逻卒诬陷富民杀人,给他审问定罪的时候并没有证据。有关部门上言这案子有问题,必须派人重新彻查,可是皇城司主事的内侍并不同意。

大臣傅尧俞上书言道:陛下也该看清楚,恐怕您久不闻外面的发生的事了吧。臣以为若是不派遣内侍查这个案子,不分辨是非而胡乱赏罚,则什么事您觉得是事实,其实是被人混淆视听也。

您若是纵容不闻不问,则进谗言者更加横行无忌。百姓面对这种冤案只能手足无措,陛下想治国,平天下,这样能行么?

内侍李允恭、朱晦无视国法任人唯亲,赵继僭越任天章阁,蔡世宁掌管内藏,而以珠宝私下赏给他人。尧俞认为陛下这是嬖宠恩幸过失,当防微杜渐,这些人臣悉数一起弹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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