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新漫画(2/2)

,拥有版权利益百分之七十的分成。

杂志社只想有百分之三十的利益分成。

人不能把所有好处都占了,你吃肉,也得让人家喝口汤,这样盘子才能越做越大。

真要一点利益都不分给杂志社,人家直接掀桌子了,你自己玩吧。

还是老规矩,为了确定漫画的人物造型和画风,**的第一话由李朗独立完成。

**第一话内容将近五十页,工作量很大。

这段时间,李朗要努力了。

……

至于和小学馆合作的事,只是初步达成了意向。

等**的大纲和手稿完成后,李朗会和清水玲子会针对手稿内容进行新一轮的洽谈。

最后能否达成合作还不一定。

这种事,绝非见一次面就能认定。

另外,李朗在完成新漫画的初步创作后,也会跟佐藤一夫详谈一番。

李朗和佐藤一夫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李朗和讲谈社的签约条款中也有漫画优先连载权。

也就是说,如果两个杂志社向李朗约稿,同等条件下讲谈社拥有优先合作的权利。

当然,如果另外一方的杂志社条件更好,那么这个条款是不成立的。

不管是从人情、还是法律的角度考虑,李朗在和小学馆正式签合同前,都会跟佐藤一夫沟通一下。

如果,讲谈社也想发行**,并且允许李朗保留漫画大部分版权,李朗还是希望漫画能在讲谈社连载。

毕竟,双方合作这些年有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假如讲谈社在版权方面不肯让步,李朗也只能选择和小学馆合作。

人嘛,总得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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