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开菊地行蛆虫、棺材(2/3)

剑往往既可以出行,又可以护道杀敌,而最是珍贵和吸引人眼球。

总体看来,法器普遍比坐骑要珍贵,但一些成长性强,且血脉珍惜的坐骑灵宠,又会是另外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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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等私人出行用具中,即便是廉价的坐骑,往往也不是寻常道徒能负担的起的。

毕竟多了一只坐骑,也就代表着多了一张嘴,特别是有了坐骑,道人还得为之购置一方灵宠袋,否则就得时刻的额外付一些银钱。

豢养坐骑的种种花费虽然细碎不多,但是加起来,也相当于是养了半个道人。

拿余列的堂兄余凤高来说,对方麾下的灵禽大红,是因为和余凤高一起进入的道城,被视为手足,境界比余凤高都还高点,所以才被一直都豢养着。

但即便如此,按照余凤高倾诉说的,对方三日中有两日,就得让大红出去自个接活,好赚取资粮,养活它自个。

否则的话,对方是真个养活不起大红。

因此余凤高也建议余列,若是要在道城中豢养一头灵宠,不拘是否属于坐骑类,最好是都考虑一番所选灵宠能够出门做工一事。

那些灵智过于低下,不堪干活的,又或者是只擅长斗法的斗战灵宠,就千万不要去选了。

此类都是大户人家,不差钱才养得起的,非是小户人家的良配灵宠。

余列思忖着,他盘坐在肉质长椅上,感觉软绵绵的十分舒适,索性就将身子蜷缩一团,微闭眼睛,似乎小憩起来。

地行虫价格低廉,但是速度自然算不上十分之快了,其仅仅和余凤高的灵禽相当,特别是路线固定,兜兜转转的,想要横跨主城区,至少是得花费两个时辰的时间。

而余列的目的地,正是他乘坐龙车时,邻座的同乡道徒口中的「潜水旅店」,从余凤高家过去,估计得一个时辰。

潜水旅店的价格低廉,名声也有些,算是半官方的,因为比道城中随便的一些旅店要靠谱很多,余凤高也是建议余列先去那边落脚。

在肉质长椅上,余列面上小憩着,实则心里还在咀嚼着从余凤高那里听来的种种消息,并推敲再三。

忽地,他眼皮微跳,想到了正被自个装在猪仔袋当中的黑八哥。

八哥是个活物,身上也具备了点妖气,灵智不俗,又被余列豢养了这么多时日。

如今虽然距离八品层次还有好大一截,但勉强应该也算是灵禽。

余列所琢磨的,并不是想

要让八哥鸡犬升天,助它突破,甚至是让八哥也步入到八品层次。

他所考虑的,是此鸟灵智不俗,或可一用。余列暗想:

「不如让它先去当个跑腿的,帮我赚些银钱,以及探一探道城中跑腿这一行的路数?」

………………

冗长无趣的乘虫路程,毫无意外的结束。

唯一算是插曲的,是余列所在的虫段,因为地行虫断裂不及时,有个道人不耐烦,直接伸出一爪,从内撕开了地行虫,惊动得整头地行虫都嘶吼震动。

此举惹来了石台上一尊笑眯眯的鬼神,对方将那急性子道人定住,熟络的交谈。

这种事情似乎经常发生,其他的道人都见怪不怪了。

急性子的道人木着脸,在交了一笔罚款后,也就拂袖离去。

至于那嘶嚎的地行虫,当即安息,虽然伤口处还挂着疤,但却像是没事虫一般,又晃悠悠的离去了,一息都没有耽搁。

从地下走出,余列再一次出现在了潮湿且闷热的地表。

一幢幢高大的建筑,也再次出现在他的跟前。

虽然是已经跨过了大半个主城区,从城西来到城南了,但是余列目中的景色依旧是像密林般的楼宇楼栋,上清下暗,周身来往行人同样的匆忙。

甫一放眼看去,他就好似压根没有走出多远,还在余凤高家的楼下似的。

好在路上的种种灵光标志,都证明着余列已经是走出了几百里,还为他指明了赶往旅店的道路。

沿着路标,余列兜兜转转的,走了好半晌都没有到。

他不得不消耗着自己微弱的真气,施展御风的法术,快速奔腾了一番,才远远瞧见「潜水郡城旅店」的招牌。

瞧见后,余列收敛法术,连忙的就走入了旅店中。

一入旅店,寻常的布置出现在他的眼中,大堂挺宽敞的,正有着不少的道人往来其中,堂中的柜台前候着的道人只有一个。

对方瞧见余列后,抬起头多打量了几眼,顿时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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