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3/3)
一万个不放心,鲁莱在旁道:“没事的,图安是自然之子,他去哪里都会一帆风顺。”看柳河还是皱巴着脸,又适当补充了一下。“当然,巫族也有抵御极端天气的方法。”>
“我已经跟西部落的人联系完了,会有人接机的。”鲁莱走过来随手一拍乔以莎的后背,“加油!”>
“走喽!”>
在这个明媚的六月里,乔以莎穿着长裙,披着黑纱,带着宽檐帽和薄薄的蕾丝装饰手套,提着一个仿古箱子,挽着洪佑森的手,潇洒地踏上真爱之旅。>
转了一班飞机,近十个小时才抵达高原。>
机场人不算多,从大厅向外看,天空一片湛蓝。>
乔以莎联系了鲁莱介绍的那位地接,他们在机场门口碰头。>
“我叫邬索。”>
很意外,地接竟然是个女人……不,准确地说是头母狼。>
邬索看着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穿着高原常见的冲锋衣,吊着高马尾,有高原人特有的高颧骨,高大的身材,傲人的体格。>
乔以莎目测她身高将近180公分,却丝毫没有壮硕笨拙之感,身姿矫健,五官凌厉,没什么表情,目光透着凶悍凛冽的味道。>
乔以莎心说鲁莱形容得真准确,这伙人确实野,荒莽直白……她是血族也不会往这来的。>
很奇怪的是,邬索没怎么看洪佑森,反而直勾勾地盯着她。>
“那个……”乔以莎挠挠鼻尖。“鲁莱说你帮我们安排住宿的地方了?”>
邬索没说话,还看着她,乔以莎被看得有点发憷,说:“那个……要是不方便的话我们就自己找酒店了。”>
“不。”邬索说,“跟我走。”>
邬索开了一辆破旧的越野车,乔以莎跟洪佑森坐在后座。车子开出了城市,渐渐的连路都没有了,驰骋在荒凉的高原上,远处雪山若隐若现。>
乔以莎一开始还挺兴奋,后来车子越开越偏,景色也变得单一起来,她昏昏欲睡。>
邬索车开得很快,乔以莎感觉像在云端做了个梦,睁开眼睛的时候头痛欲裂,太阳穴像是混入了跳跳糖一样炸裂。>
“这是哪啊……”她问道。>
邬索说:“快到了。”>
乔以莎看看周围,依旧方圆百里寸草不生。>
“怎么这么偏?”>
邬索说:“部落都是远离人群的。”>
就这样,又开了三个多小时,日落西山,温度越来越低,乔以莎开始抖起来了。>
“那个……”她颤颤道,“开个空调不?”>
邬索从后视镜看她一眼,说:“坏了。”>
洪佑森从包里拿出唯一的一条薄毯,披在乔以莎身上。>
她有点后悔……不该省这点住宿费,还是应该去住酒店。>
终于,在天马上快黑了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目的地——一处位于中国与尼泊尔交界线上,冈底斯山脉脚下,广阔的阿里高原上的……无人能叫出名字的小山坳。>
夜还没有完全降临,放眼望去,高原的天地近乎合一,依稀能从屋顶的经幡辨别错落的房屋。>
乔以莎对狼人部落的好奇完全被身体的痛苦淹没。>
她虽说是社会阅历丰富,但其实也没走过太远,主要就是跟柳河在一片区域内混迹。>
她是第一次来高原。>
来了就有点懵逼。>
“你还好吧?”洪佑森抓着她胳膊带她下车。>
“没事。”乔以莎晕晕乎乎地说,“我得找个地方运运功……我们这是到了吗?”>
“入口。”邬索的语言跟这块土地一样贫瘠节俭,“部落在里面,还有点距离,车子进不去。”>
洪佑森低声说:“你变成乌鸦。”>
乔以莎:“啊?”>
洪佑森:“我看里面不好走,我带你进去。”>
这台阶给的不错,乔以莎原地变形,洪佑森脚一勾,把她褪下的衣服捞到手里。>
乌鸦在空中扑腾两下,洪佑森解开衣服,乔以莎稳稳落入他怀里。>
世界霎时安宁了。>
邬索在鬼魅的山风中对他说:“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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