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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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啊!关门啊!”>
在乔以莎咆哮中, 邬索终于意识到问题所在, 把后面拥堵的人轰走, 关上门。>
“你们没事吧?”>
乔以莎迅速穿好衣服, 邬索走到床边,一把抓住那只在半空摩挲的手, 用力一拧, 手臂跟饼干一样,嘎嘣一下就断了。她从鲜血中将手臂扯出, 甩到一旁,断肢散发一股腐烂的臭味, 熏得邬索脸色极为难看。>
乔以莎紧紧鼻子, 说:“是召唤物。”>
这东西跟她当初在洪佑森家弄的装饰品本质上是一样的,不过她当初召唤的只是些柔和的自然元素,没有进攻性。>
“我们已经派人去周围调查了。”邬索临危不乱, 淡淡道:“我们这很久没有来过血族了,难得热闹一回。你们不用担心,要不……”邬索歪头看看床上被黑烟裹着的人。“你们继续?”>
乔以莎心说我这心得多大被这么吓一轮哪还有心思搞这些,她捡起洪佑森的衣服, 一边将那黑烟散去, 说:“他们来这是为了抓他的, 我们得做好准备,我先给他穿衣服, 你们有没有什么安全的地点, 让——”>
她话说一半, 忽然停住了。>
黑烟变回长裙,盖在一个白花花的物体上。>
乔以莎拿开裙子,见一头纯白的巨狼躺在床上。>
乔以莎:“?????”>
她曾经见过一次洪佑森的全狼形态,在他们刚刚认识不久的时候。但那时他身上还有些深色的杂毛,现在则完全成熟了,浑身全无杂质,那毛柔顺得像飘在水里一样,白得发光。他的体格也比当初强壮了,毛发下的肌肉即便是松弛状态也浑然有力,前肢微微打弯,脚下的肉垫干干净净。>
“哎呦?”>
女人对毛茸茸的东西缺乏抵抗力,乔以莎没忍住,扑过去摸了两把,撸撸脑门,捏捏耳朵,又掐了掐后颈。>
又软又热,简直爱不释手。>
呵!>
她埋头在他的背毛里,暖烘烘的毛发掩盖了那枯手的腥臭。>
“这个……”>
乔以莎回头看邬索。>
“这原型在你们这是什么水平?”>
邬索很给面子:“他是最好的。”>
乔以莎心满意足,抱着洪佑森的脖子使劲蹭了蹭,狼身上还是那股熟悉的味道,有自然的清香,还带着点奶臭。>
乔以莎陶醉道:“这要是带出去遛得多拉风!”>
在她沉浸在遛狼王的幻想中时,邬索耳朵动了动,好像是听见了什么,眉头忽然一紧。“先起来。”她走过去,抓住乔以莎的手臂。与此同时,屋外响起此起彼伏的狼嚎。>
邬索朝外面吼了一句:“怎么回事?!”>
一个狼人推门而入,叽里咕噜说了点什么,乔以莎也没听懂,但她看到屋外情形了。>
月光照耀下,干涸的土地上一点点渗出血液,慢慢铺平整个部落。>
乔以莎自己也会召唤咒语,但这么大阵仗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一名狼人站在血水中,踩了两脚,无事发生。>
乔以莎站在围栏处向下看,说:“没用的,得抓住施法的人才行。”>
血液慢慢铺满地面,从里面伸出无数腐烂的手臂,它们像在血池中游泳一样,朝着小楼一点点划过来。>
血水里散发着一股尸臭味,乔以莎都受不了,更别说嗅觉超强的狼人们。他们暴跳如雷,纷纷变身。那些召唤的手臂在狼爪下脆得如同饼干,他们拔萝卜一样从血水里扯出手臂,甩得漫天残肢飞舞。>
乔以莎捂住口鼻,这召唤咒语攻击力并不是很强,但胜在安全,只要抓不住施法者,就能无休无止的恶心人。>
成千上万的枯手游到小楼下,像有生命一般,相互抓着手腕向上爬。狼人也聚集起来,他们力大无穷,但架不住手臂数量太多,很快将一楼全部填满了。>
乔以莎看着这密密麻麻的景象,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样不行,得把人抓住。”>
邬索:“首领已经带人出去了。”说着叹了口气,“可惜部落祭祀这几天不在,不然会找得更快。”>
“我也可以找到……”乔以莎低声说,“巫族对咒术很敏感,但是……”她有些犹豫地回头看看。>
邬索:“你在这里陪他。”一条胳膊飞过来,邬索一把抓住,骨节用力,胳膊被抓得稀烂。“这些臭虫,敢来就别想回去了。”>
有狼人拿来火把,烧下面的手,邬索说:“小心一点,别把房子点了。”她给乔以莎推进屋。“你去里面等着。”>
屋里一片漆黑,乔以莎回到床上,坐在巨狼身旁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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