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凤求凰逼嫁掌家女 玉承智造假藏宝藏(2)(2/3)
弃。
此时,醉梦斋院子里浓密的绿色中,我舒服的窝在躺椅里看书,我的左脚摆放在椅凳上,脚踝的位置缠满了纱布。越女在我的周围不停的打扫着庭院,擦拭着绿萝的叶子,浇灌着花圃里的花朵。在外人看来,我在看书,她在干活,并不相干。但是,只有我俩明白,我和她正在交谈。
微微的动着嘴唇,发出很低很细小的声音,就可以交谈。这是我和越女长期相处中得到的无与伦比的默契,只有彼此知道彼此在说什么。
“告诉二爷,不要太辛苦了。”
“奴婢劝过了,可二爷不听啊!”
“跟他说,能做多少算多少吧,毕竟咱们时间有限。”
“二爷说了,他先捡要紧的做。”
“唉!这次真是苦了二哥了。”
“可不是嘛,奴婢眼瞅着二爷一天比一天瘦。”
“熬吧,熬过这一阵子就好了。”
“小姐,三个月以后,您真要嫁啊!”
“绝不,我宁死不嫁!”
“小姐,您不是总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总会有办法的。”
“嗯,也对。过一关算一关吧。”
“小姐,您还有别的吩咐吗?”
“给二爷多做些好吃有营养的,别让他太操劳。”
“奴婢知道了。”
越女回到屋内,院落里浓荫下,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放下手里的书,痴痴呆呆的坐着,已经很久很久了,我都不记得上次这样子的发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远处的天边,绚烂妖媚的落霞缓缓的降临人间。我眯起眼睛,落霞的万丈光芒直刺进我的眼眸,在我的眼眸中渐渐的变得光怪陆离,变得诡异离奇,变得鬼魅而阴森。
北平城的远郊,延庆,严家村。
严家村是一个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落,村子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出山的泥土小径。全村不到二十户人家,稀稀落落的分布在远远近近的山坳里。
玉博文和莫言在此安家已经有半年多了,两个人都喜欢村子的与世隔绝,喜欢村民的质朴憨实,喜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清晨,太阳(水)淋淋的爬到了山坳里,睡眼朦胧的瞧着一户农家,矮矮的土坯墙围成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小院,两间连排坐西朝东的土坯房,房门虚掩。
院子里,一位身穿土布,农人打扮的小妇人正在紧张而愉快的忙碌着,先用水将地面掸湿,再用扫帚把院子打扫干净,然后,喂鸡、喂鸭、喂猪、劈柴、烧水、做饭。
当白色的炊烟袅袅升起,院子里飘起一阵阵饭香的时候,院子的大门被“吱吱呀呀”,犹犹豫豫的推开了。一垛柴从门外一瘸一拐的挪了进来,柴垛下是一个佝偻的人影。
“洗一洗,吃饭吧。”莫言对人影说。
人影没有停顿,没有说话,似乎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背着柴一瘸一拐的向院子里的柴垛挪着。莫言也习惯了,自顾自的回到了厨房里。
这个怪人已经来了一个多月了,是玉博文在出山的路口捡到的,刚捡到他时,他瘦的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瘦瘦小小的身体上满是青紫溃烂,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
幸亏玉博文粗通岐黄之术,抱着“死马权当活马医”的心态,大着胆子下药,药也都是从山上这一点那一点的采来了,没想到竟然稀里糊涂的把他医好了。慢慢的他可以进食、下床了。
这时,玉博文和莫言才发现,他的脸已经毁容了,似乎被大火烧过一般。莫言最害怕看他的那张脸了,那张脸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一半清秀一半狰狞,一半皮肤光洁如水一半坑洼不平血肉模糊,如同把京剧里书生和李逵的脸谱同时画到了同一张脸上一般。
他的腿是瘸的,却能上山打柴,他不会说话,却能够听得到。玉博文与莫言商量,可怜他无处安身,就让他留了下来。从此,家里的粗活、脏活、累活,他统统都包下了,他总是不吭不响,让人完全意识不到他的存在。
开始的时候,莫言很不习惯,经常会被他吓到,渐渐的,莫言发现他很善良也很老实,也就慢慢的放心了。
与他相处的越久,莫言越觉得他是个怪人,或者说他并不像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如影子、如幽灵。莫言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好在他似乎并不介意称呼的事儿。玉博文曾经试图为他起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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