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

今天的什么好呢?

还是继续一下关于利益的梗好了。1;912;;5991;4;;1;19;19;19;;6;1;5;5;1;8;1;21;;6;1;9;11;09;;

据同船渡跟共枕眠,貌似都是很难得的緣分…

离婚是要支付未成年子女的赡养费——这个应该是一般常识吧?

但是现实里头总有那么一些人,不愿意承担自己应该负担的责任啦!

尤其当自己子女不是健全人的时候…

只是嘛…

人家原本就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遭遇这种展开嘛…

换成是阁下…

阁下会坚持吗?

即使是优子自己,也没有自信会肯定地『我会』…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丈夫跟父亲的那位,选择了跟妻子以及孩子分道扬镳…

该是人之常情吧!

何况人家本来就是有点性格不合之类的状况…

只是…

贫困之类的,并不能够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应该承担的责任…

例如赡养费…

这种事情,应该是必须坚持的底线或者下限…

然后顺带提一下借钱这个梗…

用审判员的话…

处理过这么多这种借贷的纠纷…

结论就是,当一个人不是土豪的时候,基友啊家属啊,过来借钱,还是拒绝会比较好…

因为在追偿借款的过程中,基友就不再是基友,家属也不再是家属…

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如果想要跟一个人绝交,跟这个人借钱,或者借钱给这个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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