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2)

2010年的十一假期,繁歌和同学一起去城参加比赛,比赛结束去大看林墨,那个时候她的身份是——林墨的女友。

中午林墨带她一起和朋友吃饭,他的朋友一个是余晰瑶,另一个,是顾君时。

她依稀记得晰瑶的脸色不太好,具体是什么神色她已经忘了,只记得第一眼见到晰瑶时觉得她长得很美,那种精致潇洒的气质让她印象最为深刻。后来的很多年,每每回忆起她们初次见面的场景,晰瑶总会翻着白眼对她说:“你对着暗恋对象的女朋友摆出个好脸色试试?我可做不到!”

晰瑶就是这样爽落的一个人,心里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喜欢不喜欢都挂在脸上,大概这也是后来她们能成为闺蜜的原因吧。

他们坐在餐厅里等顾君时,期间林墨不停地给她介绍顾君时,他们是在社团活动上认识的,顾君时学企业管理,林墨修广告学,虽然二人不是一个专业,但是一见如故,越相处越觉得投缘,逐渐成为最好的朋友。

繁歌一直期待见到顾君时,她十分好奇能让林墨赞不绝口的男生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他们的位置靠着一扇落地窗,午后的阳光透过晶亮的玻璃洒在餐桌旁边的花架子上,架子上一盆茂盛的绿萝已经爬到了顶端,叶片鲜嫩翠绿,阳光中漂浮着初秋的味道,繁歌目不转睛地看那盆绿萝逐渐失了神。

这时候有一个人在她眼前站定脚步,白色的运动鞋,深色的牛仔裤,垂着的手里抱着一本《围城》,微微泛黄的封面,“钱钟书”三个字被他的手指挡住,她注意到那手指骨节分明,白净修长,很好看的一双手。

“你看!他就是顾君时!”林墨忽然拍她的肩膀,站起身和窗外的人打招呼:“都在等你!还不快进来!”

繁歌顺着林墨的声音去看,顾君时站在阳光里,满身的光华,他大概有一米八几,穿白色的衬衫,领口和袖口翻叠的很整齐,深邃的面孔,干净而又深沉,是很容易让人心动的长相。

他不紧不慢地从门外走进来,坐在林墨对面优雅地伸出右手,修长白皙:“你好,我是顾君时。”

繁歌对上他的眼睛,她忘了他有没有笑,只记得他的眼睛很好看,她从未见过那样深邃的眼睛,像深不见底的潭水里藏了宝藏,神秘莫测,让人想去探索,却因深邃肃穆望而却步。

那顿午饭他们吃了两个多小时,多数时间是林墨和晰瑶在说话,他们眉飞色舞地向繁歌描述顾君时在学校里有多么受欢迎,而顾君时大部分时间在沉默,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

午后他们匆匆道别,再见已是两年后。

2012年,是繁歌生命中最灰暗的一年。

在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打击后,医生告诉林墨,她不能够再受到任何刺激,对她来说换个环境生活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深思熟虑后林墨决定送她去城生活。繁歌在那里读了四年大学,在那里度过她最清春可爱的年岁,对繁歌来说比起充满不美好回忆的城,那里是最好的选择。

由于林墨的事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不能丢下满公司的员工陪繁歌在城定居,只好联系了在城工作的顾君时来照她,自己每两周去看望她一次。

她在机场见到顾君时,彼时的顾君时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穿着白衬衫的清俊少年,他穿着黑色的西装考究却不古板,与两年前相同的是,他依然是人群的焦点,走到哪里都散发着夺目的光芒。

繁歌听林墨说过,顾君时是轻尘珠宝的唯一继承人,大学毕业后就去城继承公司,在那里顾君时可以帮她安排好一切,房子,以及医生。

林墨再三叮嘱她不需要对顾君时有所顾忌,他只是表面上冷傲不羁,内心却是细腻温柔的人,她可以毫无保留地信任顾君时,那是他前二十年的人生里最好的兄弟。

事实证明林墨说得一点也不错。

顾君时无微不至,他安排了一栋别墅,环境清幽,很适合她居住,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好的医生。对于她身上所发生的事,为什么会怀孕,怀的是谁的孩子,为什么要来城,关于她过往的一切都缄口不提,只是在照顾她,而且是很开心地在照顾她。

虽然繁歌并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但她知道,作为一个公司的总裁是绝对不可能清闲的。顾君时身上背负着轻尘珠宝一家总公司与两家分公司所有员工的生计,在她刚到城的前两个星期很少能看见顾君时,他只偶尔出现一下给她送些生活用品,有时坐下不到十分钟就会被电话叫走。

繁歌想,他是总裁,忙是理所应当的,这样也好,免去她许多不自在。

可很快繁歌的这种自在就不复存在。

从繁歌来到城的第三个星期开始,顾君时由一周慰问三次变成了一天看望一次,一开始还只是每天来她那里吃午饭,渐渐的,连晚饭都要在她那里吃,吃完饭后很自觉地跑去洗碗,然后捧着一杯热茶坐在她旁边,繁歌看书时,他便翻一翻随身带的文件,繁歌休息时,他便陪她聊天。聊的话题天南海北,时而荒诞,时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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